文/姚儀敏
孫子曾經多次強調速度的重要,他說,即使策略再高明,若無速度配合,一樣會失敗。
不過〈軍爭第七〉中孫子也力陳急速行軍可能留下後遺症,怎麼會這樣?
其實《孫子兵法》強調的作戰速度,不單指部隊的行進或是移動的速度,而是有謀略、有效率的去縮短戰爭過程,行雲流水般的節奏,可使敵人應接不暇,也能避免因長期打仗而投注更多的資源。
而〈軍爭〉所說的急行軍,卻是有勇無謀、缺乏方向的行動,古代行軍動輒幾百里,保全實力並精準掌握時間點,確實比一味求快而使戰力有所損失還重要。
孫子的想法簡單來說即是:「事情做好,比做得快重要,最近的路,不一定是最快的路!」
因為部隊帶著大批裝備趕路,往往無法準時抵達目的地,若棄甲前往或加速前行,會造成疲於奔命並損傷裝備,更何況部隊中有強健的士兵,也有體力較差的,總有人落在後面,再強健的先頭部隊也會筋疲力盡,反而提供敵人可乘之機。
尤其急於取勝之下,進攻次數會在短時間內增加,造成體力的消耗並遺漏細節,這就違背了孫子所說的「以虞待不虞」,以及「當敵人閒逸時便勞動他」的主張。
事實上,什麼樣的策略,就該配合什麼樣的速度,長平之役,趙國將領趙括為求快速獲勝,率領部隊脫離本軍,後因糧草接濟不上,加上秦軍切斷兩軍聯繫,終使四十萬趙軍被坑殺;對日八年抗戰中,國軍精銳部隊二○○師不斷調往各地作戰,也因疲累而整個瓦解。
不過在二戰中,希特勒用「閃電戰」進攻波蘭即能奏效,據說他的部隊走在華沙街道,是一個正面接一個正面整齊通過,嚴明的軍紀使敵人不戰自亂。
巴頓將軍曾說過:「紀律只有一種,那就是最好的紀律」,一支部隊的最高價值就是軍紀,有了紀律,部隊便能提升效能,這是補強速度問題的另一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