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佛教提倡人往生後要助念八小時以上,這種說法和大體捐贈的時間相抵觸,請問佛教對大體捐贈的觀點為何?
福報禪師答:佛經裡記戴了許多關於捨身的故事,較為人知的如「割肉餵鷹」、「捨身飼虎」。前者敘述佛陀在成道前的幾百世前,曾經是一位慈悲為懷、愍念人民的國王。有日,一隻鴿子慌忙逃入國王袖中請求保護,不一會兒果然飛來飢餓的老鷹。國王央求老鷹放鴿子一命,老鷹不允,並表示「你救了鴿子,卻害我餓死,不管怎樣,都是要犧牲一條命啊!」
國王一聽,表示願意割自己身上的肉來交換。老鷹即要求割下的肉,要放在秤上與鴿子等重。但不論國王割下多少肉,總無法與鴿子等重,最後國王整個人坐到秤上,秤盤終於平衡。國王這才體悟,生命的價值都是一樣的,沒有孰輕孰重;但他並沒有因徹骨之痛而後悔,也沒有因必須犧牲生命來救鴿子而後悔。在尚未提倡大體捐贈的數千年前,佛陀即已力行了。
佛教認為世間物質都是由四大組合而成,我們的色身即是毛髮爪牙、皮骨筋肉等堅硬性的「地大」,唾涕膿血、痰淚便利等潮溼性的「水大」,溫度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一呼一吸是流動性的「風大」,假合而成。一朝因緣盡了,肉體便會四大崩壞,歸於塵土。身體不過是假借一生,能夠再給他人使用、利益他人,佛教的是贊同的。
初往生者,如果沒有大願力,在神識轉換生命次元之時,都會感到渺渺茫茫、驚惶失措,尤其是將死之人,若自力不夠,又執著於色身不肯輕離,則如經典上所說:「神識脫離色身時,猶如烏龜脫殼般痛苦」,為了讓往生者的神識有依循的方向,而有助念法門。
發願捐贈大體者,在簽下捐贈卡的前後,已經對自己不斷的心理建設,漸漸勘破色身是假合。因此往生那一刻,心裡已非常篤定,不若一般的往生者執著,這種情形下進行大體捐贈是沒問題的,在世親友仍可為其助念,並不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