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專題報導】「文創業者找尋投資人的方法很多,最廣泛運用有二種,一是投資型的投資人;另一是策略型的投資人。」王敏惠強調,不論選擇何類投資方式,重點都在於文創產業的本質要好,要懂得做市場區隔來保有產業核心的競爭力,才容易找到投資人。
王敏惠說,文創是政府扶植的重要旗艦產業,以二種形式投注文創,一是透過國發基金二百億,若文創業者投資標的在一億元以上者,國發基金可以直接投資;另一是政府先前核准的十二家創投公司,預算一百億採共同投資的方式,只要文創業者標的在一億元以下,可尋求創投公司的投資,這是屬財務型投資。
策略型投資,就是文創廠商可以找到通路來異業結合,在資金及營運方面都可相互磋商,彼此合作。
比較惹爭議的是創投公司的方式,由於創投公司投資目的是為回收數倍資金,創投會評估文創業者是否有上市或是被併購的潛力。
簡單的說,如果把文創業者和創投業比喻成一對戀人,創投預設的合作即是「以離婚為前提而結婚」。因此,文創業在接觸創投之前,一定要先做好準備,才能達雙贏局面。
創投者不應改變文創業者的思維,而是應了解文創業者不同狀態,採取不同合作模式。針對有潛力的文創業者,創投可以輔導其進行產業化、連鎖、上市等企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