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在設計服裝,而是在編織夢想。—勞夫羅倫
今天,勞夫羅倫是美國時尚業最成功的設計師與經銷商之一,年銷售額可達四十億美元。他根據自己名字所發想的品牌名稱「Polo Ralph Lauren」,創立於一九六七年,專門致力於設計和生產高檔休閒或半正式的男女服飾。四十多年來已衍生出十多個正副品牌,而且產品多元,不再限於服飾,還擴及飾品、香水、寢具、餐具以及餐館。全球已開立一百五十家以上的Polo Ralph Lauren精品專賣店。
他的設計一開始就建立了鮮明的時尚風格語言,成功融合美式風格和歐洲時尚優雅、有質感的裁縫技術,呈現一股既典雅又浪漫的高貴氣息,頗受美國知識階層的青睞,且獲獎無數,諸如一九八二年紳士季刊男裝款式獎、八五年頸飾協會特別成就獎、二○○七年度最佳男裝設計獎和第一座時尚傳奇獎等。
儘管潮流總是多變,勞夫羅倫仍堅持自己簡潔俐落的設計風格。這種風格經過時間的洗禮,已成為具有時代文化象徵的美式經典時尚。但這位將美式風格變成真實價值的設計大師,卻非科班出身。不僅如此,他的時尚品牌雖引人產生對尊榮般生活的遐想,但他的出生可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立志當「百萬富翁」
勞夫羅倫於上個世紀四、五○年代生長在紐約最北的布隆克斯區,出生猶太移民的勞工家庭。小時候曾夢想當棒球選手、影星和舞蹈家,放學後最喜歡鑽進電影院,在那個可以做夢的世界,憧憬一個更美好的人生。然而,電影不僅提供他做夢的腳本,更滋養他對時尚的品味,幾位當紅男星的穿著深深影響著他,讓他在十一、二歲時就穿得比其他同學體面。
中學時,老師問他將來想做什麼,他豪不猶豫地回答:「百萬富翁!」老師進一步問他可知要透過什麼行業,勞夫羅倫機智地回以:「我要從事誠實正當的行業,以我所知道和擅長的,成為百萬富翁。」雖然,他未明說自己的志向,不過卻以行動表現他的志趣,當時半工半讀的他,已經在向同學兜售領帶和西裝。
後來,他大學念的是商學系,才念兩年就發現苗頭不對,直接休學服兵役,兩年後服完兵役,他成家立業,先是在美國經典品牌Brooks Brothers賣領帶,過程中他瞥見自己的機會來了。一九六七年,他獲得資助開起領帶店,同時販售自己設計的Polo領帶。
當時流行的領帶式樣千篇一律地瘦長又灰不溜丟,但勞夫羅倫卻從周遭環境嗅到不同的大眾需求:「一條領帶可以表現一個男人的風格。我覺得許多男人已經蠢蠢欲動想來點新鮮、不一樣的。他們並不想看起來像在IBM工作。一條美麗的領帶可以完整表達質感、品味和風格。」於是,他逆向操作,大膽推出的領帶比標準領帶寬兩倍,而且絢麗多彩,價錢也很亮眼。沒想到,一上市果然搶手,不僅為他的事業打下基礎,也讓他對自己的設計信心滿滿。
銀幕外的時尚大亨
除了擁有對時尚的敏銳度,勞夫羅倫的成功也來自他對品質的要求和對品牌形象的堅持。為了推廣品牌形象,他在自己的宣傳廣告中露臉,由自己穿出自創品牌的高雅形象。先前還沒有哪個設計師這麼做過。而今,這種專注品牌形象而非個別穿著的行銷手法已成了通例。
另外,他的品牌形象有一大部分也仰賴電影舞台的加持。一九七四年出品的《大亨小傳》是由美國小說家費茲傑羅的原名小說改編,片中有錢人角色的服裝就是由他設計。終於,他有機會一展身手,表現他對「好野人」服裝的看法,而不是只有兒時在銀幕外光羨慕的分。
結果,他的設計備受好評,引領一股風潮,電影還獲得奧斯卡最佳服裝設計獎。從此他的品牌在時尚界打響名號,三年後他又為伍迪艾倫的《安妮霍爾》角色定裝。一個從小看電影長大的設計師汲取了裡頭的養分,後來又回饋給電影,讓電影為他的品牌造勢。
今天,勞夫羅倫的Polo品牌已成了浮華生活風格的同義詞,有人說他的公司賣的不是什麼創新設計,而是一種夢想。事實上,勞夫羅倫自己也這麼說:「我的設計像在訴說一個故事……我的衣服是反時尚的。」對他而言,時尚的功能無他,僅在凸顯生活風格。而他也確實是用自己的時尚品牌創造了一個雋永的美式貴族風格。至於他自己,則是美國夢的實踐者,而且早已超越百萬富翁的身價,晉級到億萬富翁了。
Polo衫的由來
有「休閒服飾」代稱的Polo衫,直譯為馬球衫,但也叫做網球衫、高爾夫球衫。它的特色為前短、後長、側邊下襬有一小截開口,方便坐下來時不會因下襬過長而起皺。最早是由網壇健將拉寇斯特(Ren?Lacoste )於其自創品牌 Lacoste (「鱷魚牌」)所推出的有領運動衫。後來勞夫‧羅倫創立的Polo Ralph Lauren品牌將此運動衫發揚光大,推向馬球界、高爾夫球界以至休閒產業,而他們推出的款式大受歡迎,進而喧賓奪主,成為此衣款的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