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鼓勵民間團體投入辦理教師進修研習,教育部昨天宣布放寬「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中小學教師進修認可辦法」。除增加不須經主管機關審核,就能直接辦理研習活動的教育機構外,也進一步縮短申請辦理研習的審核時間,藉此擴大教師研習的辦理管道。
負責此業務的教育部中教司承辦人員吳佾其表示,為提供教師進修機會,教育部一直鼓勵民間團體舉辦教師研習活動。過去受限於法規,只有全國教師會這些經認可的組織,才能在不需申請的情況下辦理研習活動。此次教育部特別修改「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中小學教師進修認可辦法」,新增台灣省教育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將來可直接辦理研習活動。
此外,修正辦法亦縮短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等民間單位申辦研習活動的審核時間。吳佾其表示,過去主管機關審核時間需要一個月,辦法修改後,縮短為半個月,相信有助提高民間基金會或法人舉辦教師研習的意願。為完整記錄每位教師的終身學習歷程,教育部也委託高師大建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並透過電子化方式來核發研習時數。
「隨著教育模式日益創新,教師也要在教學之路上持續進修,才能教學相長、不斷進步」。長年站在教育第一線的新北市育英國小校長鍾文偉表示,現在許多課程都是跨領域學習,老師如果只仰賴過去所學根本不夠,要持續進修才能活化教學,因此他很認同教育部開放更多民間團體舉辦研習活動,可讓進修管道更多元。
他以育英國小為例,校方鼓勵學校老師每學年能達到二十小時以上的進修時數,幫助教學更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