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代表團在今年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大放異采,第四度蟬聯冠軍。
相信大家都與我一樣,為這些絞盡腦汁研發有成的選手喝采。像十歲葉其璋就是在騎馬時激發創意,為腦性麻痺及小腦萎縮症的小朋友發明「多功能騎馬機」,讓他們能夠在家做復健。七歲和九歲的吳沛誼、吳靖媗姐妹發明「盲人搭公車導引系統」,讓盲胞能夠隨時掌握車況路線及資訊,大大提升了搭車的便利性。他們充滿愛心和關懷弱勢的精神,讓我們感到敬佩。
這麼亮眼的成績,我們當然與有榮焉,可見我國推動的創新、研發教育獲致輝煌成果。我們要繼續努力,讓發明成功的產品被廣泛應用,進而造福人類。
很多學校積極鼓勵學生參加科展或發明展,老師們指導的辛勞更值得肯定。但是,我對於學生熱中參與這樣的活動,難免也有些杞人憂天的想法,提出來與大家切磋。
首先是,參加科展或發明展都應由學生主動發起,老師們的角色在於提供學習資源的支援,但很多師長為了得獎或學校榮譽,反而主導了創意發想或研發動機,這樣的參與和介入,失去活動原有的意義。
其次,聽到更離譜的傳聞,有些學生及家長為了在升學路途上能夠更具優勢,花費數萬至數十萬元補習費,請老師指導科展或發明展,以增加明星學校入學加分優勢,這更偏離了教育本旨。
試想,很多設計和發明本就是必須付出很高的學習成本,如果連發明或創意都能花錢來取得,以爭取到更好的入學優勢,豈不讓經濟弱勢者更添學習障礙。這應是教育主管機關在研擬升學超額比序和升學加分優惠政策時,須檢視、推敲的。
會發明的孩子需要輔導和鼓勵;推動學生投入研究發明,可以落實科學教育,但矯往過正或過猶不及都不好,期待參加科展或發明展是學生真正實力的展現,也真正誘發孩子的學習動機與潛能,而不是為「發明」而發明,更不是為「升學」而發明。
蕭靜方(花蓮縣/幼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