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兒子及媳婦皆是小學教師,且兼任行政人員,無論教學或行政工作,都非常忙碌,晚上常忙到六點多才能下班。
但有時晚上或周六、日還要去辦活動,除了自己學校的,還有許多教育局(處)委託代辦的活動。如全市模範生頒獎、原住民語文競賽和菸毒防害宣導周活動等等,都是利用假日舉行的。
而且,也都是教育局一封公文來委託學校辦理,學校就要動員老師假日去加班,不僅影響教師的教學準備或休閒時間,家有幼兒的教師,更感頭疼,因為不知如何開口要求保母加班幫忙帶小孩。
筆者有時假日就是在幫忙帶孫子,因為他爸媽又得去辦活動去了。有時因身體不適,雖然無力照顧孫子,但怕兒子為難,也只好忍著病痛陪老妻與孫子奮鬥一天。
其實,除了自己學校的活動教師或許義不容辭外,許多瑣碎的額外活動,其實不宜再讓教師們多花費時間去參與了.。
許多中央部會早已將這種例行性的行政活動,長期以經費委託某些基金會或人力派遣公司去辦理了。
不知為何縣市教育局(處)們,還戀棧著有眾多的各級學校教師人力,常讓教師們假日還得辦理活動,影響到家庭生活呢?
重南(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