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通過放寬其他親屬或家屬扶養免稅額的年齡限制。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預估將有四十一萬人受益,納稅義務人可增加支配所得約二十億元。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除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可依規定列報減除免稅額,如果扶養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的其他親屬或家屬,也得依規定列報減除免稅額。
立院財政委員會昨天併案初審行政院及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最後通過行政院版本,修正為「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