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有意讓流浪教師改行擔任警察的構想,引起一些嘲弄與批評,似乎認為是突發奇想、很荒謬。其實,問題主要在於有沒有警政缺額,及教師依什麼法轉任警察,如這方面沒問題,而且個性志趣也無不合,那麼教師轉任警察並不荒謬、可笑。
警察與教師的工作並非迥然不同。老師當導護、指揮交通、教育與訓練學生、導正和匡正學生的言行,觀察、注意學生所作所為,獎其美善、罰其過誤,而警察指揮交通、防範宵小、打擊犯罪,兩者的工作性質相似、有相通之處,都需要愛心,也皆需具智仁勇的德性,及一定程度的知識、學問,所以讓流浪教師擔任警察,並非不可思議的事。
人的志趣未必都能實現在職業上,必須要看有沒有機會、能力,人要知變通,流浪教師不能馬上擔任教師,可以先從事其他職業。姜太公年輕時並不怎麼樣,無力娶妻而入贅,年紀大了還給人家掃地出門;他沒有什麼好職業,打過零工,曾當屠夫屠牛、賣牛肉,也賣其他東西當個小生意人,但都沒搞出名堂,直到遇到周文王、武王賞識,他才因伐紂戰功彪炳而名揚天下,封侯而開建齊國。
走向自己嚮往的職業、期盼的職位,路程有時是漫長而曲折,必須等待時機、創造機會、迂迴轉進,因此有時需要轉業、改行,有不少職業軍人退伍後轉入教育界、政界、商界,也能占有一席之地。提供就業機會,政府固然是責無旁貸,但一味強求政府給職業、職位,不如自己多尋找、創造機會。
阮愛里(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