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社會中,強制性行為(強暴)與移除幼年個體(殺嬰)是違反法律與道德規範的犯罪行為,但在生物界中,卻真的會有生物會為了繁衍後代而做出這樣的行為,因為對生物來說,只有生下「屬於自己」的後代子孫,才能達到「生命之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的唯一目標。
對於以雄性與雌性交尾作為繁殖方式的生物而言,雄性競爭、雌性選擇是多數動物的性擇機制,因為這種機制,所以人類才能與許多外型繽紛的生物相伴,我們喜歡飼養色彩繽紛的鸚鵡、喜歡養有大犄角的鍬形蟲,這些漂亮或威武的雄性個體,不只人類喜歡,牠們的雌性個體也喜歡,所以帥哥為何在男女交往的過程中占有優勢,不是沒有原因的。但不帥的阿宅,難道只能蹲在地上畫圈圈,然後很哀怨地說:「人帥真好」?
上期文章中提到,成群結隊、快速交尾,是弱小個體常用來取得交配機會的手段,除了這兩招之外,不顧雌性個體意願的強迫交尾,也是弱小個體的手段之一,但殺嬰又是怎麼一回事?
中國歷史上,每當改朝換代時,後繼的勝利者,總要將前一任的失敗者及其家族,全部屠殺殆盡,為了就是「以絕後患」,殺嬰從這個角度來看,有一點點這種「鞏固統治權力」的意味,但對於新任雄獅王而言,把前一任獅王所生的幼獅全部殺掉,才能讓照顧幼獅的母獅重新進入發情狀態,才願意跟新任獅王交尾,新任獅王才能擁有自己的後代,這才是殺嬰行為最重要的意涵。
講了強暴、成群結隊、快速交尾,難道弱小的雄性個體沒有一些正大光明的手段,來與同族群中的強大個體一搏,進而獲得雌性芳心的嗎?
如同前面所說的只有生下「屬於自己」的後代子孫,才是唯一正確,如果弱小雄性個體與強壯或極具吸引力的雄性個體,來一場「紳士決鬥」,那失敗的絕不可能是強壯個體,而強壯個體在勝利之後,也不會讓失敗個體獲得交配權,所以對於弱小個體而言,取得交配機會的唯一方式就是利用各種在人類道德中視為惡行的方式,讓自己的基因能傳下去,使雌性個體生下自己的兒子或女兒,對生物來說,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但對於強大的雄性個體,除了打架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競爭方式呢?
「強大」有許多不同的定義,打架能力最強是其中一種;另外還包括「唱歌唱得最好聽」如蟋蟀、「閃亮的速度最快」如螢火蟲,「占有最大的地盤或最多的高品質食物」如鳥類,都是所謂的「強大」,但有些雄性個體,他不必是最會打架的莽漢,不需要最會唱歌,更不需要最會占地盤,只要「帥」就夠了,只要夠帥,就能吸引雌性與其交尾,現今男子偶像團體與狂熱粉絲間的關聯,可視為一個特例,而「帥不帥」就是另一種性擇競爭方式─吸引力競爭,相關內容留待之後的篇章再陳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