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電與民營電廠議約降購電價談判破裂,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到立院報告時慘遭砲轟,他首度透露,二○○七年台電與民營電廠談判修改電價的主導官員,是當時擔任經濟部次長的謝發達。今年稍早接任駐新加坡代表的謝發達則喊冤說,由他「主導」的說法不盡公平。
二○○七年台電與民營電廠談判時,台電希望壓低購電價,民營電廠則希望在合約中新增燃料條款,最終只納入燃料條款,允許民營電廠反映燃料上漲的成本,卻沒同意台電壓低買電價格,這是台電高價向民營電廠買電爭議的源頭。
施顏祥說,尚未向謝發達了解當年談判的細節,但政風單位會介入調查,一定要還原當時的情況,釐清當初為什麼做這決定、決定的背景為何。
對此,謝發達說,當時的業務範圍確實包含督導國營事業,但簽約「是分層負責,我沒有很深入的處理過」,無法談論合約的詳細內容,尤其台電與民營電廠簽約,是分批進行,被外界批評的合約「不見得在我任內所簽,要看哪一批」。他說,當時簽約並非他的層級負責,「很多時候,到能源局、台電就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