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教授告小學生的新聞,造成大轉班事件,浮現另一大問題。轉班的規定有一定限制條件,即便是私校,也不可以例外。學校與家長會可以輕易答應家長集體轉班的「要求」,如果教育局不要求學校給個答案,當接下來「有樣學樣」後,編班轉班變得毫無體制,這是樹立了最壞的「示範」。
其次是回歸到家長對於學校的管理與建議,顯然大有爭議,當學生間出現齟齬有一段時間了,班導師沒有善盡輔導、協調已是事實。從去年十二月發生的事件,到現在早已超過半年了,造成家長的「互相報復」的結果,受害的變成無辜的孩子,這哪裡是辦教育?
筆者認為,學校辦教育要有原則與真正愛心,沒有適時輔導就是不敬業與褻瀆教育大愛,沒有堅守規範,更是製造往後紛紛擾擾。家長介入校園可以替孩子討回公道,但不可以任意要脅與濫訴,如果都能輕易得逞,這不是在關心子弟,這是在誤導小朋友,以為有爸媽橫柴入灶,就可以當靠山而為所欲為。
凌雲(台北市/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