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會質疑國中第八節補救教學,許多學校假補救之名,行課業教學進度之實,讓國中成為「有牌補習班」,進行「拚升學的惡補」。
但全台灣一直不是這樣嗎?許多國中因教育當局盯得緊,不得不常態編班,第八節課甚至第九節課補救教學,正可針對學生課業程度和需要,重新分組和編班,編在A班的學生,課程可加深加廣,也可對課業較弱的學生進行補救。而一般私中,英數理科的節數幾近是一般國中的兩倍,姑且不論著名私中,可吸收到素質較優、家長社經地位較高的學生,單就上課時數多,對升學當然有一定的助益。
所以憑良心說,各界看學校辦學績效那能跳脫升學率?公立國中的辦學,筆者絕對贊成實施常態編班,因為對學生人格發展有正面效益,但缺乏「升學競爭力」的國中,學區學生大量流往私中或鄰近辦學績效好的國中,對學校是深沉的痛啊!
補救教學也算是協助學生升學,被冠上「惡補」罪名,實在太沉重!對一些家境不好無法上補習班,或不願放學後背書包跑補習班的學生而言,留在學校「拚升學」,毋寧是更經濟、省時、省力的選擇。而教師會譴責國中成為「有牌補習班」,似乎教師被質疑愛補習搶錢,這是被污名化了,事實上,同業大都寧願下午四點下班,享有較高生活品質,而且英數理熱門教師,在校內一節課只有三百六十元鐘點費,若是愛錢早就去補習班上課了。
如果教育當局或教師會認定補救教學,僅能針對學習成就低的學生,以實際面而言,那其餘學生在升學競爭壓力大的情況下,除了請家教外,就只能上補習班,這對大部分的學生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