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數家商業臍帶血庫,常在報章媒體,不斷以錯誤資訊渲染臍帶血自儲自用的好處,以及幹細胞治療的希望。我們都了解,在民主自由社會,執行任何商業交易,只要雙方心甘情願,他人並無置喙的餘地。
只是,任何公平交易,買方應該享有「知」的權利,賣方亦有提供透明正確的資訊之義務。買賣雙方同為社會的一分子,也都應該了解交易行為對社會所可能造成的衝擊。
針對臍帶血應否自儲自用這個議題,第一個必須澄清的是,到底自儲而可能自用的機率有多高?依據台灣醫學統計數據估計,一個人可能得到先天性遺傳疾病和惡性血液疾病,需要以臍帶血移植治療的機率小於六千分之一,自儲臍帶血也未必是最適合自己使用,兩相權衡,可以說自儲臍帶血可供自用的機率幾近於零。
自儲臍帶血唯一可能的用處是,當健康的新生兒的兄弟姐妹需要移植時,可以派上用場。但我們也不能忽視有遺傳疾病的親屬,帶有缺陷基因的可能性也較高,可用的機率也會因而降低。
在美國,不論是小兒科醫學會,或婦產科醫學會都勸告新生兒父母,以自願捐贈的方式,將臍帶血送給公益臍帶血銀行。因為公益臍帶血銀行就像大家所熟悉的血庫,是社會互助互惠的機構,儲存量愈大,任何有需要臍帶血移植的病人,能夠找到配對相近臍帶血的機率就愈高。捐贈臍帶血就像捐血一樣,是發揮救人又自救的互助精神,使得整個社會每一份子需要時,都有受惠的機會。
總之,如果大家都以捐血的精神,踴躍把新生兒的臍帶血捐贈給公益臍帶血銀行,使得量不斷增大,當不幸需要臍帶血時,受惠的機率就愈高。反之,如果社會大多數人都想自儲自用,不但自己幾乎用不著,也失去幫助他人的機會。到頭來個人金錢(自付儲存費)的損失事小,社會資源的浪費是不可計量的。
(本文摘自天下文化出版《永遠站在病人這一邊》、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