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多時的SOGO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但眾所矚目的第一夫人吳淑珍,及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檢方都簽結不起訴,這種結果雖不意外,但實在令人不服氣。
當SOGO案鬧得沸沸揚揚時,先是府、黨要人分別以「夫人沒收禮券,那來編號」、「禮券是金孫滿月禮」、「禮券是夫人與朋友集資購買」為說詞開脫,最後由陳總統公開表示:「只要證明第一夫人收受來自李恆隆、陳哲男、徐旭東、章民強等人SOGO禮券,就下台負責。」後來改口說,若有「直接」收禮券就下台。
前三者是「道聽途說」,可以不計較,但陳總統的宣示可是再清楚不過,如今檢方證實吳淑珍確實收受由黃芳彥轉贈、來自李恆隆提領的SOGO禮券,黃芳彥也確實涉及SOGO經營權爭奪戰,雖然檢察官站在法律的觀點,分別以無法證明吳淑珍與案情無關,及黃芳彥不具公務員身分,即使收受禮券,也難以認定違反貪污罪嫌,統統簽結不起訴,但筆者不禁要問:「總統,您的承諾還算數嗎?」法律責任能免,但是政治和道德責任呢?還有總統的誠信呢?
為什麼徐旭東、李恆隆等人要向第一夫人簡報,又為什麼要轉送禮券?理由很簡單,吳淑珍和黃芳彥都是陳總統的身邊人,深具影響力,這種赤裸裸的「政商關係」,檢察官可以「視而不見」,但有良知的國人能認同「確」實有收禮券,「卻」不起訴嗎?
現在關鍵不在「直接」或「間接」的文字遊戲,我確實曾親耳聽到總統說:「若有收禮券,就下台。」總統,您忘了自己的承諾嗎?
草籽(台北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