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新制已實施七個月,法律扶助基金會昨天表示,新制上路後,法院對卡債族的更生及清算免責通過比率均提高,卡債族應勇於面對債務,出面處理。
法扶基金會義務律師林永頌表示,消債條例修法後從今年一月六日實施至今,法院認可更生比率提高,裁定清算免責的比率也從百分之九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三。
他說,修法後卡債族除了與銀行協商,還可請法院介入調解,若協商、調解都沒辦法,更生認可的條件也放寬,只要債務人能盡力償還,法院多會認可;以前法院動輒以卡債族有奢侈消費而裁定清算不免責,但新法對奢侈消費有明確定義,且限於申請前二年,這些條件都有利於卡債族。
一位卡債族現身說法指出,他在首次聲請清算時,法院認定有奢侈消費而裁定不免責,待新法上路後再重新聲請清算,法院也准許免責,讓他可以過新生活。
立委陳節如及尤美女表示,卡債族為躲債務,生活躲躲藏藏,也沒有勞、健保,呼籲卡債族盡快、勇敢、積極處理債務。近半年來聲請更生、清算的件數少,政府應積極宣傳,讓更多債務人知道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