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朝榮
編按:每二至三位國人就有一位一生中會得到至少一種癌症,每三至四位上天國者就有一位拿著癌症護照,癌症與我們如此親近,隨時可能降臨。透過筆者的專業視野和行醫經驗,期待帶領讀者認識更多癌症的知識及觀念,陪伴病患、家屬懷抱勇氣、信念和希望,走出人生低谷。
近年來,醫界對癌症倖存者的認定普遍傾向為,只要是已確定癌症診斷的人,即自動晉身為癌症倖存者。日本常用的名稱「癌症體驗者」與當前的定義相符,也是個人認為較中性,偏好使用的譯詞。
罹癌病人的家人、照顧者,面對病情與身體狀況的起伏,心緒在希望與不確定性之間擺盪,其精神心理上的煎熬和難受,絕對不亞於病人本身,因此,也被廣列為癌症體驗者的範圍,或被納入體驗者照顧計畫關注的對象。
相對於傳統慣以癌症病人相稱,「癌症體驗者」一詞的用意及觀點,我認為,對於醫療團隊在擬定照護計畫時,有更全面、長遠、又能顧及病人重要他人的提醒。
美國癌症協會與美國國家癌症研究中心,於今年六月十四日共同合作發表的一份報告「癌症治療與癌症體驗」,指出美國目前癌症體驗者約有一千三百七十萬人,占總人口百分之四點三(日本癌症體驗者約五百萬人,占人口的百分之四),其中癌症診斷超過五年者約占百分之六十四、診斷已經超過二十年以上者約占百分之十五。
如果防治工作沒有太大變化,預估十年後美國的癌症體驗者將成長三成,達到約一千八百萬人口;反觀台灣,一○○年持有重大傷病證明的癌症人口約有四十三萬餘人,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一點九,相較於美、日,仍屬偏低。
癌症體驗者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主要原因是人口老化(老化是癌症最主要的風險因子)、癌症篩檢普及治療進步;然而相對可預見的,癌症所造成的負擔也將隨之逐年增加。
近三十年來,癌症診療的進步,已讓無數癌症體驗者享有無癌的正常生活,癌症不再是不可治癒,得到癌症的診斷,並不形同被判死刑,然而因癌症存活率提升,癌症體驗者未來可能面臨長期或晚期副作用對生活層面的影響,將是醫療專業人員須為病人審慎評估、關注的課題。
(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