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讀師專除了住校,三餐也由各班學生負責,每班輪流辦一個月伙食。學校的用意是讓學生接觸柴米油鹽,學做事也學做人。
輪到我們班辦伙食的那次正好在十二月,遇到二十五日要放假,依例前一天發麵包當點心。我被指派負責這件事,仔細統計確定數量後,跟廠商訂購,說明送到的時間,等麵包送來點收後,又去擴音室廣播,請各班派人領取。
看所有麵包如數都被抬走後,又等了一陣子,沒有數量不符或其他狀況,我於是鬆口氣,以為事情處理妥當了。
誰知兩天後,老闆要來收回盛放麵包的木頭箱子,竟少了兩個!我在廚房餐廳到處找都沒有,廣播請各班趕快送回也沒反應。教官問我,是哪兩班沒交回來?我傻了眼,根本沒登記呀!
缺少經驗的我不曉得叮囑各班:「箱子要立刻送回」,也沒有造表冊登記交回與沒交回的班級,只單純的想:「木箱子又不能吃,誰會要那個,當然是送回來嘛。」
兩只木箱沒有在「當然」中出現,垮著臉的我「當然」被老闆追究賠償,教官也「當然」要搖頭數落一番。原本容易掉落的眼淚硬是被我留在心中,一次又一次向老闆道歉:不是故意耍賴,請他原諒我的疏失。老闆最後悻然離去。
事情過後多年,還是常想起那兩只盛裝我難忘經驗的木箱。第一次做事就出紕漏,嘗到挫折;第一次與人接洽就學習低聲下氣的求人,全因為遺失兩只木箱。但即使狼狽出糗,我仍感謝這樣寶貴的教訓:愈是認為「當然」的,愈要鄭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