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進行年度「縣市無障礙生活環境督導」活動,並將公布排名,筆者今年曾收到問卷調查,但親身經歷無障礙空間後,深覺效率實在太差,評比流於形式,所以活動反映出的成效,恐怕會和治安好壞一樣,只有身障者感受最深,無法呈現事實。
筆者曾在脊髓損傷者協會服務,每次搭復康巴士載會員外出,光是如廁就傷透腦筋,加油站沒有無障礙設施,公共場所、公家機關也付之闕如,遑論民間場所了;好不容易將輪椅扛過門檻,卻又無殘障專用馬桶,令人不知所措。有的身障者避免困擾,男性掛尿袋、女性包成人紙尿布,看了於心不忍。
身障者「台灣行,大不易」,不論是導盲磚導到撞牆、殘障坡道圍欄杆或呈四十五度斜坡等現象充斥,造成身障者對外出產生畏懼,無形中剝奪了他們行的權利。政府經費不足,社福預算又緊縮,遇問題舉發,牽涉的主管單位卻是多頭馬車,沒有人個單位能全權處理,真是「甘苦誰人知」?
先進國家都有設計完善的無障礙空間,環境配置合宜貼心,讓人備感溫馨。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度,人民應享有相同的設施,無障礙空間是「權利」,不是「福利」,希望政府能真正落實照顧弱勢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