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今天起進入這會期最後一周院會,除美牛等爭議法案外,行政院和民進黨團都對《性別工作平等法》提出修正草案。民間團體昨天共同呼籲,勞工「家庭照顧假」應比照公務人員,且需受緊急照顧的包括失智老人、身心障礙者,不應僅侷限於照顧十二歲以下子女。
去年南瑪都颱風來襲,部分縣市「停課不停班」,引發許多勞工家庭父母抱怨家中孩子沒人照顧,颱風天又找不到臨時托育,引起馬總統關心,政府因而提出修法。
行政院版修正草案規定,發生颱風等天災時,受僱者要請有給薪的家庭照顧假,須在「停課不停班」及須照顧十二歲或國小以下子女才成立。民進黨團版則主張,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每年給七天家庭照顧假,其中五天支薪,且不應限縮受緊急照顧的家庭成員。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說,性平法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併入無薪事假,造成勞工申請意願偏低,過去只有百分之五點七的民營單位曾有勞工申請:但公務人員因享有五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因此百分之三十二點五的公營單位曾有公務人員申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勞工家庭照顧假難道不用考慮有身心障礙者或老人的家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