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學教授為了要領額外的補助,而用助理們所張羅來的發票,來申報核銷時,這些補助,原本就是獎勵性質,讓教授在教學之外,做出更多更深入的研究,來帶動相關領域更有意義與價值的探討,好拓展我國在這些領域的國際聲譽。

既是獎勵,在審核時就應嚴格要求,一旦通過,理應尊重教授,讓教授能有自由自主運用的權利,以方便帶動研究風氣。
可是,國科會的研究補助,強調的是計畫審,一旦審過,就要求每一筆帳都要有依據。因為是核實報銷,有些計畫可行性非常高,所以補助運用有時反而不夠。
不少教授在申請研究補時,常會以少報多,等到核銷時,為把這筆補助全數留下,好給自己的團隊與學生,當然只好請助理們想辦法來找更多發票,將所有的數額填滿。這就是我們看到教授為何要去找發票的主要原因了!
制度是死的,無法做出變通的話,在制度之下的人,就會自己想辦法來變通。申請研究補助,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榮耀的事,卻在這個制度下,養成了走小路的風氣,教育部長蔣偉寧與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強調,用假發票報帳,不管用途是否正當,都不應該。這是對的,應該堅持。
只是如何來把計畫補助的制度更具有彈性,不要讓教授和他的研究團隊,陷入制度下的陷阱內,相信這對提升國內學術品質與研究倫理,會有更正面的意義與價值。
從教授的角度來反思,提升研究風氣之際,基本的道德與研究倫理,當然需要遵守,因為老師就是學生的榜樣。老師自己都容許助理作假,那麼這些助理或學生習以為常,等到學生也成為教授時,很可能還用這一套,並且用這一套來教育他們的助理與學生,所謂歪風不就是從小地方發展出來的嗎?
總之,教授不能只管研究,只知為了自己與學校廣攬許多研究計畫,不去注意到教育學生研究倫理,若是為了方便反而縱容學生,那麼這樣的學術研究遲早會出問題的!
文言(台北市/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