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發表論文是一件辛苦而神聖的工作。一篇有價值的論文是作者經過長時間投入、嘔心瀝血的作品,也是個人及國家社會的珍貴學術資產,必須受到重視與保護。而學術論文抄襲事件,時有所聞,自從網路興起後,更提供了一個工具,讓論文抄襲更加快速有效。
近年來國內論文抄襲事件時有所聞,研究生、學者教授、政府官員、乃至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等,都曾經發生論文抄襲爭議或被確認的醜聞。而根據行政院國科會的統計,近四年來,論文抄襲事件不但沒有減少,由九十七年的七件、上升到去年的十七件。
論文抄襲事件古已有之,在沒有影印機和電腦的時代,「文抄公」至少還要做一點動手抄寫或剪貼的「苦工」,付出若干勞力做代價。有了電腦、加上網路強大的搜尋功能,論文抄襲變得輕而易舉。輕鬆動動手指,輸入關鍵字後,資料立即手到擒來。
國科會發現,最荒唐的例子是,曾經有一位不肖學者,他所發表的論文,沒有一篇不是抄襲國外的論文!這種人能側身學術界,聞所未聞,是台灣之恥。還有更斯文掃地的是,有教授抄學生的論文、有兩人同抄一人的論文,竟然還敢向國科會提出研究經費補助,學術尊嚴蕩然無存。
國內的論文抄襲醜聞甚至曾經丟臉丟到海外去,一名「學者」向海外知名期刊投稿,被發現「數據處理不當」,結果不只自己留下不名譽紀錄,連帶使後來的台灣投稿學者都被迫回答數據處理有無不當方式的質疑。
抄襲、仿冒是人性劣根性的一部分,難以根除,但可以防範。國內論文抄襲歪風吹不停,主要原因是沒有重罰的觀念與機制。早年學術能量不足時,學者人數有限,養成「學學相護」、「互相掩護」的惡習。之後,國科會和教育部等相關單位陸續建立防弊辦法,但人情觀念作祟,考量碩博士前途、學者養成不易等因素,懲處之手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例子所在多有。或者,碩博士論文抄襲被發現後,只處罰學生、指導教授全然無事的不公現象,使防弊機制出現漏洞。
另一個形成論文抄襲的重要因素是,國內大學教授升等、大學評鑑太注重是否有論文,在激烈的競爭下,學術界出現害群之馬,以抄襲捷徑作為升等、申請研究經費補助的方式。而在國內有一百六十幾所大專校院、幾十萬教授與研究生的情況下,國科會等政府單位每年收到數以萬計的研究申請案,對現有防弊機制形成嚴重挑戰。
事實上,從國科會的統計也發現,雖然一年有超過十件的論文抄襲案,但社會毫無所悉。問題就在於,國科會即使發現論文抄襲事件,也只是私下處理,絕不主動公布。
這種保留情面的作法,無法對使防弊產生足夠有效的警惕作用,自然會養成僥倖心態。
學術研究是良心事業,一個會抄襲的教授會教出什麼樣的學生、一個會抄襲的學生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是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國科會、教育部等主要研究費補助單位,更應該加強防弊作為,遏阻並揪出害群之馬,維持乾淨清明的學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