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日前與房仲公會全聯會達成共識,未來服務費將採累退制,成交價兩千萬元以下的服務費維持不變,最高可收百分之六,超過則將調降一到二個百分點。
房仲業者說,大部分房屋成交價在兩千萬以內,影響應不大。但官員認為,目前房價仍高,民眾透過房仲買賣房的手續費用不便宜,「預期還會再低一些」。
全聯會則表示,最終版本尚未定案,還須協商溝通。內政部近期將與消保團體討論,最快兩個月內完成修法後實施。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仲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百分之六服務費,去年九月監察院發現,規定實施至今超過十年,現今都會區房價上漲許多,房仲服務成本沒有驟增,若仍收取百分之六服務費,將被轉嫁成為房價一部分,顯不合理。
地政司表示,多次與房仲公會全聯會溝通,已達成「累退制」共識,採「級距式」收費,提出「房價兩千萬元以下最高收百分之六,兩千到六千萬元收百分之五,六千萬元以上收百分之四。近日與消保團體討論後,送內政部法規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