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判賠鉅款 醫學會聲援

 |2012.04.02
1399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梧棲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醫師李明鍾等三名醫師,因處理車禍受傷的急重症病患,爆發醫療糾紛,連同醫院遭台中高分院判賠三千多萬元。昨天台灣外科醫學會、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聲援,支持受委屈的醫師同業繼續上訴。

神經外科醫學會強調非聲援單一個案,完全尊重司法判決,但顱內壓監測器非腦重傷病人治療的唯一選項或必要裝置,擔心判決導致外界誤解,以為腦受創就須置放顱內壓監測器。

神外醫學會表示,車禍發生一剎那,傷勢就已決定,顱內壓監視器可能有感染、出血、堵塞或腦組織傷害等風險,美、日統計置放監測器後,有超過五成患者仍會死亡。

神外醫學會理事長林欣榮表示,昏迷指數四分有六成會死亡或成為植物人,即使救回也可能失能,但判決結果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醫師不敢救嚴重腦傷病患。他呼籲醫師、病患、家屬三方面需良好溝通,以謀病患最大福祉。

判決一出,已引起臨床困擾,車禍送急診患者主動要求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住院、正在加護病房院患者也會質疑,為何自己沒裝監測器。由於二至五月是各醫院住院醫師召募期間,有醫師就說,「我沒三千萬,所以不來。」

針對神經外科醫學會召開記者會,病家陳仁傑的父親感到相當氣憤,他說,醫方一定是輸不起,才會這樣大動作,若態度這樣,當初就不要叫他走司法程序,對此感到相當無奈。

庭長:醫師有醫療不足之處

【本報台中訊】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本案醫師的醫療行為,經鑑定報告指出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未再安排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等,造成患者無法挽回的損傷,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病人因車禍所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具有因果關係,判決並無不當。

吳火川說,被害人陳仁傑因車禍撞擊,與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的過失醫療行為,均為造成陳仁傑目前嚴重腦部損害的共同原因,當然應該就陳仁傑所受全部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雖被上訴人一再辯以醫審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鑑定報告均有瑕疵,而不足採,請求再送其他單位鑑定或請專家到庭說明,但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組織相當嚴謹,其中醫事鑑定小組成員亦多為醫療專家,具備醫療專業知識,並經多數表決而出具鑑定報告。因此,醫審會對於相關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所做的評價及判斷,應具有相當之可信性。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