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瞻(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教育貢獻獎得獎人)
現在的問題是,政府面臨處理的政務實在太多,無暇顧及新聞事業。尤其政府仍迷信新聞自由為基本人權,是特權行業,不僅不敢得罪與管理新聞事業,還竭力討好新聞事業與利用新聞媒介作政治宣傳,這是新聞自律與報業改革難以成功的根本原因。
改革報業的具體途徑:
系統研究報業之基本性質、功能及其影響,集思廣益,制定符合我國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制度之國家報業政策,要點如下:
一、確定報業為文化事業,由政黨與社會公益團體自由發行;
二、工商團體退出報業,避免黃色新聞競爭合併,形成報團獨占,破壞民主政治所依賴的意見自由市場;
三、仿效歐洲,建立獨占性的公共電視制度,設立四至六個電視網,適應不同文化水準之觀眾,不播或僅播少量廣告,使報業恢復一九六○年代的廣告收入(約佔全國廣告總支出百分之七十),以保障報業之建全發展與公平競爭;而公共電視之支出,則由收視費支持;
四、報業為民主政治之重要一環,總編輯為報紙之靈魂,應有一定的資格;
五、提高記者待遇,增進福利,保障其退休、養老與工作之獨立性;
六、制定「報業道德規範」,擔負社會責任,享受新聞自由,以提高人民文化水準,服務民主政治,保障人權,促進國家發展,提供高尚娛樂與維護世界和平;
七、報業應設新聞評議會,報業之新聞、言論與廣告,應受評議會之監督,其職權類似報業專業法庭,應有法律具體制裁之權力;
八、全國重要城市應設國家印刷廠,以公平、快速之方式,負責印刷全國所有報紙;藉以大量減少報業固定成本,以維護報業多元化。按目前各國報紙大量停刊,主要因為報紙印刷與固定資本太高(約佔百分之八十五);
九、為保障國家利益,積極發揮報業之正功能,報業可仿照英國BBC由全民專業代表組成董事會,發行「公共報紙」(Public Newspaper),這種報紙就像社會大學一樣,完全服務全民,不與其他報紙競爭,其收入亦靠發行、廣告,如果入不敷出,則由國庫補助;
十、「公共報紙」與民營報紙可相互批評,兩者均應盡量刊登「讀者投書」,並允許人民批評報業之言論,這些措施,均為建立報業之民主化;
十一、為保障文化事業的健全發展,避免惡性競爭,禁止外報在國內發行。
報業改革非常複雜,沒有輕易簡便的辦法。因有新聞自由與既得利益的問題,所以到現在為止,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報業改革獲得成功。
(系列二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