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近來國內頻傳虐童案件,為了更明確的訂定虐童的刑責,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決定擇期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的意見。
為減少虐童案,立委謝國樑等人提案修正《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進行審查,但具律師身分的立委尤美女對於刑度及罪的認定標準有不同意見,認為還有許多疑義,要求司委會找專家學者召開公聽會。
另一位立委劉櫂豪也表示,贊成相關修法,但立法過程應更嚴謹,法務部也應提出專家學者的評估報告。最後委員會主席廖正井裁定,召開公聽會後另訂期處理。
這項修正草案將原本對未滿十六歲之人施以凌虐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提高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致重傷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還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另外,意圖營利對未滿十六歲之人施以凌虐而致重傷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對於這項修正草案,法務部表示贊同,僅對部分罰金提出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