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景氣持續低迷,失業率日漸攀升,筆者為人事行政人員,認為公家部門也應負起降低失業率責任,提出建議提供參考。
首先,可考慮引進「分享工時」制度。這項制度民營企業行之已久,是將某職務一分為二(更多亦可),由兩人共同執行一份工作,分享一份薪資,除可降低失業率,亦有助培訓人才,並增進民眾與公部門的溝通,也能藉此改進工作流程,甚至發掘缺失,政府可設計配套措施,例如獎勵或升遷年資優惠計算,以吸引與鼓勵公職人員參與試辦。
其次,對再度進入職場薪資達一定標準者,一律停發退休金。目前僅規範退休後擔任政府捐助(贈)成立的各類法人政府代表,或政府轉投資事業的公股代表,再任職務的報酬達委任第一職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導致眾多公教人員以各種理由(如憂鬱症不堪勝任職務)申退,退休後又生龍活虎地至民營企業、私立學校等兼職,開創職場第二春,非但公部門須覓員遞補,又阻絕年輕人求職機會,應設法斷絕。
或許有人會以憲法保障工作權及財產權條文,主張這將影響退休者權利,惟筆者認為,青年是國家未來所寄,這項建議是為保障青年工作權及財產權,況且,兩害相權取其輕,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恐成社會動盪根源,「占領華爾街」與「阿拉伯之春」運動莫不因此而生,殷鑑不遠,主政者不能不慎。
吳美諭(高雄市/人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