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昨天表示,法務部彙整去年各地檢署偵辦違法瘦肉精案件,件數只有個位數。過去八年,各地法院對相關案件判刑也不到十件,刑度都不高。
行政院食品安全危機處理小組今天將舉行第二次會議,邀集相關部會討論是否對非法業者公布名單、加重罰則等。陳守煌表示,法務部將報告去年各地檢署偵辦違法瘦肉精情形,就目前彙整資料來看,「件數是個位數」。
司法院的判決統計,民國九十三年到現在,各地法院審理瘦肉精案件約九件,違法業者均是在飼料添加劑中被驗出含萊克多巴胺或沙丁胺醇,有八件判決有罪,僅有一人被判刑一年四個月,其他被告刑度多在一年以下,而且不是可易科罰金,就是緩刑。
陳守煌說,食品衛生管理法與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對於食品業者添加有害人體物質,以及養殖業者違法使用來歷不明、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藥劑,已訂有刑責,若採一罪一罰,對違法者仍可加重刑度。
農委會副主委黃有才十五日已說明,目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對公布違法使用動物用藥者姓名未明確規定,農委會將研議修法公布姓名,並加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