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委賴士葆、曾巨威將聯合提案修法,把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高到百分之十五,修法完成後,預計每年可增加百億元以上稅收。
現行的稅法規定,「自八十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
曾任政大企管所所長的賴士葆,及甫上任的國民黨新科不分區立委、政大名譽教授曾巨威,對現行稅法企業的未分配盈餘只加徵百分之十,認為將使企業傾向不發放股利,除影響股東權益,也減少國家稅收,將提案修改為加徵百分之十五。
賴士葆說,目前實施營所稅和個人綜合所得稅「兩稅合一」,只要公司繳過營所稅,就可讓股東扣抵綜所稅,但先前調降營所稅率,導致兩稅差距擴大,使得企業傾向不發放股利,影響小股東權益,修法可防止企業擴大保留盈餘。如果通過,預估每年將為國家增加超過百億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