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審查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結果,引來輿論諸多探究,任何遊戲規則的制定與執行,總會引來某些不滿和不服,不過,若還原到商機利潤與社會公益之間的拉鋸,會有不同的解讀空間。
首先,不論斷遊戲規則與審查標準的正當、公平性,只還原一項基本提問:「這些年來各種傳媒工具對引領整體社會的良性變遷,究竟有多大、多廣與多深的具體貢獻?」答案無疑是否定的,不僅觸目皆是腥羶色的誇大渲染,與視聽垃圾的強迫接收,更以混淆社會人倫的報導為能事,使得未婚生子、狗仔偷拍、嗑藥轟趴、不倫性愛、劈腿家暴、浮華奢侈、不實造假、性別歧視等,彷如是社會的常態現象。
從審查結果來看,審議委員會是有大刀闊斧改革的決心,但是在審查的風頭過後,廣播電視傳媒是否依舊玩弄灑狗血的經營方式,並以較高的收視率沾沾自喜?因此動態監督機制的制定及有效運作,才是制約廣電媒體的根本之道,而且改革書報雜誌等平面媒體的扭曲價值、社會性虐待報導,也是一項不能忽視的工程。
除了主管機關、審議委員會推動的分級管理或嚴懲重罰等法律效力外,來自民眾集體監督力量的運作,也是消除當前各種媒體亂象的社會性工程。第三部門的公益團體除作收視率市場調查外,也應藉由閱聽大眾的滿意度調查,形成某種的公眾壓力,甚至可作為日後審查的建制標準之一,而民眾對資訊知識需求的調查,亦可作為節目製作的參考,畢竟,不同階層民眾胼手胝足的生活景象,有其對照於政治人物、影視明星與富豪大亨光鮮亮麗的啟發意義,例如捐出全部大樂透彩金的小人物故事,就有深度報導的教育意涵。
總之,政府的消極作為與媒體的囂張跋扈,不正是民眾冷眼旁觀下可預期的後果嗎?緘默的結果只會更縱容亂象,並招致更多惡果,顯然民眾除了拒看外,該有更為積極的作為才是。王順民(北縣新店/文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