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某大學法學院院長娶媳,在發給老師的邀請函訂出紅包「公定價」,有人認為,紅包大小應視交情而定,明示包多少,對賓客很失禮,但也有人認為,訂出合理參考價,可減少衡量計算和猶豫,是不錯的點子。
筆者認為,訂紅包「公定價」是開明創新的作法,值得肯定。「情重禮重」雖是傳統美德,但由於國人太過執著這個框架,以致常因個人認知及感受差異,產生「禮輕情重」或「情輕禮重」的失衡,傷害賓主和諧,以筆者包禮經驗,就發生不少趣事。
幾年前,有名家境不錯的朋友結婚,他一再叮嚀受邀親友「人來就好不收禮」,結果親友改送禮物,除金飾、手鐲、項練,還有保養品、羊毛被、咖啡杯、電子鍋、熱水瓶及烘碗機等生活用品,反而增添困擾。
還有一個愛面子的親戚,選在五星級餐廳辦喜宴,因來賓紅包收入與花費不成比例,讓他耿耿於懷;也有人想趁機大撈一筆,卻因賓客精於算計而不盡己意,傷了情誼。
以親友或同事關係的禮尚往來,大都有跡可循或有習慣共識,仍然免不了發生遺憾,有利害關係的政商或公務、業務間的紅包文化,更是職場上一門讓人傷透腦筋的大學問。
這位大學法學院院長在兒子婚後,就將接任院長,為了避免困擾才訂出金額,因此,筆者認為,為了避免錢事傷害正事、影響公事,讓自己陷於「紅包情誼」的窠臼,依職業、階級與不同區域的經濟水平、市場行情,婉約地透露合理金額的禮數,不能說不宜。
竹寶(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