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5年內改用安全針具 違者罰

 |2011.12.07
1126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醫療法條文,醫療機構執行接觸體液和血液的醫療處置時,要在五年內完成提供安全針具;違反規定者,最高處五萬元罰鍰,按次連續處罰。

立法委員涂醒哲提案說明中指出,一般針具使用後還要將針頭套回針帽,很容易造成針扎;醫護人員暴露在經血液傳染的致病原環境,包括B型肝炎、愛滋病毒等,推估台灣有高達百分之八十七點三醫護人員有被針扎的經驗。

涂醒哲指出,多數醫院考量成本,不使用安全針具,對第一線醫護人員安全維護不足。

三讀通過修正條文規定,明年開始,醫療機構應在五年內按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違反規定者,經警告並限期改善,屆期沒有改善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按次連續處罰。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