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一百學年度中小學生團體保險,保費調漲十五元,但醫療給付反大幅縮減為六五折,住院病房費也減為上限一千元,殘障及身故理賠總額亦從最高兩百萬元減為一百萬元,不僅損及一般學生權益,更嚴重影響八萬多名重症學生家庭的負擔。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舉例,學生如因意外、癌症等重症住院,需要定期治療,以舊制計算每次住院最高可給付五萬元,實施新制後卻只能給付三萬兩千五百元,等於減少了一萬七千五百元,恐非多數重症病童家庭所能負擔。
保費漲理賠打折的主因是,學生團保「無利可圖」,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投標,導致兩次流標、兩次廢標,經政府多次協商,最後才由承保多年的國泰人壽決標,惟學生團保已累積虧損近四億元,不能再收支失衡。
立法院日前通過老農津貼及其他多項社福津貼的國民年金加碼案,且自一百零六年起,均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國庫每年增加兩百餘億元支出,可謂社福大利多,但事關全台三百六十幾萬名幼托兒童及中小學生團保的社福制度,卻因無投票權而未受朝野政黨「關注」,令人遺憾。
基於保險公司的保險收支平衡原則,筆者贊成在合理範圍內微調保費,但醫療給付及理賠絕不能縮水,至於保險公司不敷支出的差額,政府應制定妥善計畫,並籌措經費補助,才不至於讓社福政策淪為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