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鑑於環境髒亂及取締績效不彰,有意讓全民當「狗仔隊」,一起檢舉製造環境髒亂者。有人認為此舉,導因於政府未善盡職責,有人認為會造成民眾關係緊張;亦有人舉雙手贊成,本來就該讓全民來監督。
個人認為,環保署立意良好,但在實施會有困難。以吐痰、吐檳榔渣為例,動作一秒鐘就完成,要民眾拿出相機、對焦、按下快門,恐怕連影子都拍不到,遑論拍到「人痰渣皆有」的照片。
其次,環保署要民眾拍下時間、地點等證據,向地方環保局檢舉,再由機關查證。問題是,環保機關會全天候待命嗎?此外,檢舉人要填寫個人基本資料,由於檢舉要透過地方單位,在人事牽連下,很難保證做到保密,因此會令檢舉人害怕身分曝光,誰意狗仔隊當不成,反被咬一口?
「遛狗繫狗鍊,隨手清狗便」的政令也已實施好一陣子,但效果沒有預期好,筆者認為,這是因為民眾若要檢舉,得記下檢舉電話號碼,指出詳細地點,確定人證物證還在現場等,相當不方便;而在住家附近遛狗的人通常是鄰居,也不會不顧情面真的去檢舉。
環保署的立意的確很好,但執行上有實際的困難,政策須面面俱到,應多思考,不能即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