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網站上「保證出團」的保證是否真能算數?據消基會調查,所採樣的十二家旅行社皆在網路上宣稱「保證出團」,但事實上卻時有無法出團的情形,當無法出團時,旅行社頂多僅退回訂金。
消基會今年光旅遊申訴案件就達一百一十五件。
日前接獲消費者反應,旅行社打著「保證出團」的旗幟,可是卻於出發前一周被通知無法成行。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表示,對於消費者而言,自己無法履行契約時,業者會沒收一定比例的訂金;當業者無法履行時,僅退回自己的訂金而無賠償,顯有不公。
雖出團人數不足致不能成行,理論上不可歸責於旅行業者,但消基會認為,若業者打出「保證出團」,縱使不可歸責旅行業者,業者仍有賠償的責任;業者保證出團而未出團,可能已涉及廣告不實,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出面調查、改正。
陳智義指出,依消費者保護法,既然旅行社「保證出團」,就應提供消費者「保證書」,當無法履行時應給予消費者賠償。
消費者也可以主動要求業者提供,若業者拒絕,可向觀光局申訴,請業者修正「保證出團」字樣,業者若逾期不修正,可以處以兩萬到二十一萬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