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遭控契約詐欺案,外交部強力主張豁免權,也為她背書,指並無苛扣工資及讓菲傭長時間工作。不過,美國國務院認定本案不享豁免權,駐堪薩斯辦事處館員證詞也與外交部說詞出入。
美國密蘇里西區聯邦檢察署發言人雷福德表示,劉姍姍目前被羈押中,待十六日(台北時間今天深夜)公開聽證後根據聯邦調查局(FBI)初步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或交保。
美國國務院一名發言人十四日明確表示,劉姍姍只有在執行職務範圍內的行為才能享有豁免,「她不享有豁免」。
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昨天表示,外交部專案小組已抵達堪薩斯市展開營救行動,可望在聽證會召開前與劉姍姍會面討論案情。
外交部指菲傭「主動致函」願每月扣除各項費用,但據 FBI探員提出文件,一名組長表示,劉姍姍知道應給付菲傭月薪為一千二百四十美元,沒有提到需扣除其他費用,並指稱菲傭被迫長時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