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想當公務員的人要注意了!考選部昨天表示,規畫將英語能力檢定列為公務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條件,未來除了要考英文外,還需具備一定英語檢定等級。
考選部長賴峰偉說,為增進公務人員競爭力及國際觀,提升政府施政品質,強化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很重要,目前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除身障特考外,已全面列考英文,長期更規畫將英檢列為公務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條件,並先擇定外交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特考、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民航特考等四項考試先行辦理。
考選部主秘林光基指出,將英檢列為公務員應考資格條件,規畫已久,目前問題出在於標準如何訂定,例如,若要比照全民英檢、托福或其他英語檢定考試,則標準級數為何?英檢中級或高級、相當於幾分的標準?這些都必須委託學者幫忙訂定。
林光基說,將英檢列為公務員應考資格條件,目前還沒有時間表,此外,英檢考試有很多種,不能獨尊「全民英檢」,希望這場研討會能匯集各方意見,做為訂定標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