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花旗集團同意繳交二億八千五百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八十五億五千萬元),與美國聯邦證管會達成民事和解,原因是先前花旗集團被指控詐欺的罪名,在二○○七年美國房市開始崩盤時,誤導投資人購買結構複雜的抵押型貸款投資工具。
聯邦證管會向法院提出的控訴中指出,花旗集團明知出售的投資組合會崩潰,但從未將相關的關鍵事實告知投資人,仍然趁亂出售房市相關投資,在那些交易中收取手續費,並從中自行賺取投資獲利,加起來的利得總共一億六千萬美元,投資者則損失數百萬美元。
因此花旗集團決定付出包括集團的收費和獲利、利息,以及罰款在內的二億八千五百萬美元換取和解,同時發表聲明,既不承認,也不否認證管會所提的指控。
在去年,高盛集團已經繳交五億五千萬美元(約新台幣一百六十五億七千萬元)和美國聯邦證管會和解類似訴訟。今年六月,摩根大通集團也因為類似原因繳交一億五千三百六十萬美元(約新台幣四十六億二千萬元)。連同花旗在內,這三件案子都和「與投資人利益不符」的複雜投資有關;三家集團加總起來付出的,已經接近十億美元(約新台幣三百億元)。
無獨有偶,約十年前的科技泡沫中,同樣有多家金融機構;同樣因為枉顧投資人權益,為了自身利益,對投資人做錯誤的投資建議,因而造成投資人的嚴重損失。最後這些機構合起來支付了超過十億美元的款項以換取和解,現在的情境可說是歷史重演,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的說,未來十年如果再出現類似的情形,也不會讓人感到意外。
金融機構畢竟有其經營和獲利的壓力,而投資大眾在投資的專業度、經驗值以及判斷力上總是有其不足之處,若是接收到不符合自身利益的錯誤建議時,往往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而蒙受損失。政府機構在這之中扮演的角色,通常也只能是事後的補救,難以做好事前的預防。這就是為什麼從投資人利益為出發點的理財規畫顧問,在保護投資人的功能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理財規畫顧問的定位,是站在投資人的立場,提供最適合的理財諮詢和建議,同時向投資人收取顧問費用並以此為主要收入來源,所以在專業上和道德上,理財規畫顧問要效忠的對象自然是投資大眾,也因此順理成章的,是投資人權益的最佳保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