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健保大改革,衛生署擬修改施行細則,只要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台灣戶籍者,統統要繳保費,包括長年在國外居住、工作的人,這是公平的作法,值得肯定,但退休人員須先以直系血親眷屬身分加保的規定,筆者認為政策欠考量,因為和時代有些脫節。
健保局的購想是要讓子女善盡孝道,立意雖佳作法卻粗糙,如父母衣食無缺,無需依賴子女,若兩代相處不和,子女置之不理,或子女生活困苦,無力負擔等,都是常見的問題。
孝順有多種管道,並非幫父母繳交健保費,就代表孝心,何況父母也有自尊心,強迫將退休人員的健保納入子女眷屬加保的作法,可能會弄巧成拙。
健保局最初的的想法,似乎帶有些許歧視退休人員的成分,認為老者無力支付保費,必須依賴子女奉養,這似乎有違事實,一般來說,退休人員都有退休金,不論月退制或一次領取,金額雖不多,但只要不奢華浪費,應可維持溫飽到終老,若不知節儉,即使子女代為繳交保費,涓滴細水亦無補於事。
而目前年輕人,身處賺錢不易的時代,不當「啃老族」就不錯了,要求他們奉養父母確屬難事,換言之,退休人員納保的條件,應視實際狀況衡量,衣食無慮或善於理財者,可自行付費,貧困無依或子女有能力卻不孝者,才裁定由子女繳交,希望健保局能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