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最近應徵一家公司,當天面試之後,公司主管表示要錄用她,當場要求她簽一份勞動契約,求職心切的堂姐不加思索馬上就簽了名。
事後,經友人提醒,堂姐才仔細檢閱契約內容,不料竟發現其中有種種不合理規定,例如「未服務滿預定期限要受罰」,還有「要求加班不得拒絕」以及「放棄一切民事賠償」等條款,讓堂姐看得憂心忡忡,趕緊去請教法律專家。
好友麗欣在報上看到一則求才廣告,標榜「工作輕鬆,薪水五萬起,免經驗。」卻未說明公司名稱、地址及工作性質,只留一個連絡人的手機號碼。麗欣打電話過去就輕鬆獲得面試機會,但地點居然是約在飯店的客房裡。她家人覺得可疑,向當地就業服務中心詢問後,才驚覺對方可能是要騙色的歹徒。
鄰居張媽媽的兒子維哲應徵一家直銷公司,面試通過後,主管就要求他繳納一筆入會費,並先預繳一批直銷產品的保證金。該項業務人員沒有底薪,有業績才能按件抽成,由於商品知名度不高,幾個月下來維哲的銷售業績始終沒有起色,他決定將手上未售完的商品退還公司並取回當初預繳的保證金,沒想到主管卻宣稱公司不接受退貨,讓維哲損失慘重,正考慮向警方報案。
求職陷阱處處有,專家不斷提醒求職者,應徵時要注意下列安全守則:
一、不繳用途不明的費用。
二、不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的產品。
三、不將證件、信用卡或帳戶正本交給公司保管。
四、拒絕求職公司要求當場簽署任何文件、契約或辦卡。
總之,求職者務必事先多提高警覺,替自己的權益把關,才能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