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愛滋感染者烏龍器捐事件,歷經一個多月調查,衛生署完成初步檢討報告,昨天出爐,人為疏失有三項,作業流程五項,兩項主要行政缺失,限台大在一個月內改善。
台大是醫界龍頭,享譽全國的優秀醫院,犯下如此大錯,令人匪夷所思。把重大手術,歸咎於聲音吵雜,錯將reactive(陽性)聽為non-reactive(陰性),逕自動刀移植,說法太不負責,若手術以電話下命令,書面報告就沒有存在必要了。
醫療團隊應精細分工,嚴格督導,草率行事的做法,讓人難以諒解,連串錯誤,來自匆忙進行移植手術,即使健保IC卡註記感染者身分,未依SOP標準作業程序,便宜行事的結果,同樣會造成嚴重失誤,這也是被處分的主因。
器捐是美事,捐贈者遺愛人間,藉善行延續他人生命,是慈悲大愛的表現;家屬秉持「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觀念,將悲願付諸實際行動,難捨能捨令人讚佩;受贈者等待多時,有人願意器捐,是何等興奮。
如今因一時疏失,錯將病體活植,台大一世英名掃地,捐贈者好心成為罪過,受贈者希望化成驚恐,原可創造三贏,反成三輸,情何以堪。
台大教授柯文哲先前說過,千錯萬錯,都是台大犯下大錯,可說是一語中的。衛生署究責處分,推動多年的「醫療疏失除罪化」也被迫停頓,他可能面臨停業、廢止醫師證書,甚至有坐牢的準備,但他認為,除了懲處,還要查出問題癥結,這才是負責的態度。
不可思議的疏忽,許多人成了無辜犧牲者,再多道歉與事後懲處,都無法彌補遺憾,希望醫界以此為鑑,不要再犯相同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