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油燈珍藏展」專欄,不由也對燈起了閒思。人類不斷的進步,文化不斷地發皇,其主因係基於追求「真、善、美」的自覺;而此「自覺」是光明、善性的流露。藉此得知:「光明」為自覺之「形」,「善性」為自覺之「質」。人能自覺,則一性圓明、通體明澈;予人之感受,則為溫暖;現於外形,則為光明。如此,天
地之間生機盎然、鳶飛魚躍、柳緣花紅。是以,春木夏火,日月燈明,晝夜更迭,咸為此理之呈現。古之聖哲為顯明此理,遂有「燈」之發明。以人力補天工之不足,將自然界之日月燈移至室內,這也是促進人類文明原因之一。
因時代環境與功用之不同,「燈」的造型亦日漸繁多,然其所寄寓之義理卻不變易。茲舉數則表述如下:
(一)按易卦而言,「光明、溫暖」屬於「離卦」。其卦內外卦均係「一陰二陽」,外實內虛,像燈焰之結構,藉以補充氧氣,使燈續明;此正說明「空之妙用」的玄義;也徵表人的修為準則──「燃燒自己、照亮他人」的菩薩道精神。
(二)歲暮大年夜,萬家燈火,固係以萬盞燈火所散發之溫熱氣流,以驅除寒夜的陰森;同時也徵表「化婆娑為淨土」的大悲願力──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三)每年「藥師佛誕辰」所燃供的「藥師平安燈」,一盞一盞青燈流露出悲願:「悲心救菩降吉祥,免難消災障。」信眾的罪障也隨著燈焰的飛逝而消除。身心俱淨,安住自在清涼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