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一詞是如何組成的?可以寫成「必竟」嗎?
我們知道,「畢」和「竟」都有結束、完成的意思,一般用來形容「到底」或「終極」;如果把「畢」換成「必」,只能解釋為「絕對」,而沒有「結束」的意思。
有些錯別字可能是馬虎造成的,但有更多則是對於字詞的誤解,「畢」與「必」的情形就是後者,如果瞭解「畢」是指「終結」、「完了」,而「必」則指「一定」,就不至於誤用了!
再看看字形,有人戲稱「竟」是由「音」和「兒」兩部分所組成,「音」表示樂曲,「兒」表示樂曲終了,合起來就是「樂曲演奏完畢」。如「未竟事業」的「竟」表示「完成」;「有志竟成」的「竟」表示「終於」;「窮源竟委」的「竟」表示「窮盡」;「竟夜不眠」的「竟」則解釋為「整個」……這種說法確實有助於區分「畢」與「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