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一家品牌設計公司公布「台灣十大最醜」公共景觀排行榜,選舉旗幟與招牌以過半票數居首位,檳榔攤和檳榔盒第二,第三名則為貨櫃屋和鐵皮屋,而且不滿意整體人造環境美感的民眾,有八成覺得無奈、丟臉。
這項調查顯示,街頭十醜有待改善,而且生活中缺乏美感的公共設施比比皆是,有人認為,這是因政府缺乏完整規畫、不重視景觀。台灣發展初期,由於物質生活匱乏,一切因陋就簡,不論是建設或生活環境,因著重功能性,而缺乏美感,這從早期人口密集的副都會區,街道巷弄狹小,住宅有如鴿子籠可見一斑。
直到經濟起飛,如俗語「第一代懂吃,第二代懂穿,第三代看文章」,住宅區能看到名家設計的外觀,民眾對自己的生活美感提升,政府也開始有餘力注重景觀,但對維護整體環境的美感,卻不見進步,到處可見破壞美感且缺乏公德的行為,有民眾又將此歸咎公權力不彰。
筆者認為,公部門固然可藉由公權力管理影響觀瞻的問題,不過,囿於經費、人力而著力有限,而破壞景觀的行為,民眾也得負相當的責任,如選舉旗幟借選舉之名亂插旗幟、為了營利而擺貨櫃屋或檳榔攤,甚至將自家加蓋違建視為理所當然,導致景觀毒瘤擴散。
故而筆者以為,街頭十醜都是民眾缺乏自覺所產生,也讓個人的自私影響到景觀美感,進而破壞公眾生活與台灣形象;記得國小課本有個故事,有個家中髒亂的懶漢收到一束鮮花,用花瓶裝上鮮花後,發現家中需要打掃,因而改造居家環境,進而改變自己的行為,因此,要除卻街頭十醜,必須民眾自省自覺。
此外,目前民眾教育水準提高,未來應該加強美學教育,提升民眾與公務員的美學素養,並扭轉觀念,注重實用與美學並重,從民眾到政府公部門都進行生活美學改造,使街頭十醜不再,景觀能與現代生活搭調。
凌亞(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