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經行政院拍板定案,一百零三年上路時,允許百分之二十五的名額實施特色招生考試,其餘百分之七十五採登記方式,但當登記人數大於招生名額時,授權地方主管機關決定,可採抽籤、會考成績、其他表現等項目決定。
方案一出,引發家長質疑小型聯考復辟,且又不具聯考的公平性,令人無所適從。
例如,一所學校的特色招生名額是二十五名,其餘名額是七十五名,特色招生有兩百人報名,有三百人填志願,那將如何決定那些學生入學,這一點教育部必須講清楚說明白,否則爭議不斷。
其實,教育部應思考十二年國教方案,是否符合減輕學生壓力的初衷,如果沒有,加上許多不確定性及公平性受質疑下,北北基聯測殷鑑不遠,應該有更完善的方案,才能執行。
筆者認為,既然政府將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免學費,那麼就可實施分流制度,也就是說,初階的就業人力,念完高職即可勝任,中級的人力,五專畢業就能游刃有餘,這一點過去就是如此,即使現今產業升級,亦可適用;真正有興趣從事學術研究或研發工作的人,再進入大學和研究所就讀,如此人才的培育就能分流落實。
因此,如果要實施真正的免試十二年國教,大家對人才培育方式及學歷,要從根本轉變觀念。
愛爾蘭並不大,但較早實施十二年國教,由於重視人才培育與高科技發展,因此有了一九九四年起的黃金十年,國民年所得達近六萬美元;反觀台灣,這幾年過度擴充大學招生名額,反而喪失人才分流的培育,許多工作找不到適合的人做,造成國家競爭力衰退。
期待政府能重新思考,讓十二年國教真正能帶來進步。
真簧(台中市/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