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說:「留有餘地。」未受東方文化薰陶的人可能無法理解,認為一個人要盡情展現自我,才能成就生命的精采。然而,餘地這種內含的底蘊、內斂的氣質,卻可以在多數台灣人的處事中找到蹤跡。
我的母親就是典型懷抱這種處事思想的人。三十年前,在我家門口,發生了一場車禍,一台違規的菜販車,擋蔽了公車司機的視線,以致公車司機撞上在家門口騎腳踏車的孩童─我的哥哥。母親親眼目睹了發生在兒子身上的悲劇,像多數人一樣,她當時也怨、也憤怒,但不同的是,我的母親原諒了這位公車司機。
親友無一不罵她笨、罵她傻,認為她應該替哥哥爭取合理的補償。她的傷心不亞於任何人,她的痛即使在三十年後的今天,想來仍會淚流滿面,但當時,她只告訴那位司機:「這不是我們願意發生的事,你也倒楣,我們不會為難你。」原諒使她接下來的日子免於在仇恨中度過。
我深深的以她為榮,她凡事留餘地,替他人著想,同時,也讓自己常處於知足感恩之中。餘地是一種智慧,也是一種美德,「留人三分餘地,正是留予自己七分」,有些東西是無法計算的,但它將是一種福報,對自己、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