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兩則「狗新聞」,頗引人側目。一是台中縣七十四歲老婦,只因她認為十八歲的外孫女養狗造成環境髒亂,外孫女竟拿衣架打她,導致身體多處瘀青。
另外,屏東縣十三歲男童,因狗大便清理問題與妹妹爭吵,憤而上吊自殺,男童的家屬視「肇事」小狗為不祥之物而丟棄。
近年來寵物風盛行,養狗之風尤盛,但養牠就要愛牠,不是只為「玩牠」,第一個案的飼養者就顯然不負責任,還形成家庭齟齬衝突的導火線,傷害親情,實在遺憾。
其實豢養愛寵是很好的生命教育,藉著飼養寵物,家長應先要求孩子分擔照顧任務,孩子可從飼養過程中,學會「責任」與「愛」的能力和意義,體會愛另一個生命,是要心甘情願的付出。
第二個案,男童家屬的喪親之痛可以理解,但狗何其無辜,我們習慣替不幸、哀傷找合理的出口,自殺源於爭吵清理狗大便的問題,可是理性地思考,癥結在「狗」,還是「爭吵」?歸咎於小狗,還棄養牠,台灣到處有流浪狗,這也是原因之一吧!
養狗不是難事,但須考慮清楚,無法妥善照顧,不願「從一而終」,那就不要嘗試。
劉瑞玲(南投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