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專利增競爭力 世界貿易烽火連天 台灣企業不能被動防禦 應主動出擊 莫任人予取予求

全球搜尋引擎龍頭Google,宣布以一百二十五億美元收購虧損的美國手機大廠摩托羅拉,Google是相中該公司擁有超過一萬七千筆,及數千筆仍在申請的專利,有助Google發展安卓作業系統(Android),避開和蘋果糾纏不清的專利訴訟,並讓Google成為軟硬體一條鞭的大集團。
這項消息使摩托羅拉在美股大漲,台股的摩托羅拉概念股飆升,顯見市場看好這項收購計畫;不過,對國內外發展三G手機、雲端及後PC電子資訊產品的業者來說,未必是好消息。
因為,Google收購摩托羅拉後,勢必形成三強(Google、微軟與蘋果)鼎立局面,大量專利被三大電子資訊公司壟斷,對成立時間短、把研發外包工研院與學術機構,及擁有專利數量相對少的台灣廠商來說,很可能是未來經營的巨大挑戰。
若Google收購摩托羅拉後,也像蘋果拿擁有的安卓系統專利到處告侵權,恐怕威力更大,台灣宏達電僅應付和蘋果的專利訴訟,就已一個頭兩個大,如果再加上Google恐更嗆,就算Google和宏達電都用安卓系統,Google不提告,但宏達電恐也受制專利權在Google手上,必須付出相當的授權金。
除了智慧型手機,其他像平板電腦、線上數位內容商城、雲端作業系統等眾家資訊公司,開始搶食後PC時代資訊產品的大餅,可說是誰擁有的專利權多,誰就勝出。
其實,專利權戰爭真正目的並不是要告贏對手,拿到巨額和解金,而是要以訴訟程序讓對手產品無法進入市場,藉由拉高競爭對手的時間成本,耗損對手獲利,擴大自己地盤。
例如,一九八○年代台灣開始發展PC電腦後,幾乎每家廠商都被歐美廠商告過侵權,被告侵權的產品被海關扣押,不准入境販售,當年已嚴重影響銷售機會,而今天的3C商品銷售周期較短(約一年),要是擁有大量專利的企業不斷提出訴訟,沒有專利的企業恐怕只能被動防禦、不斷挨打,損失會更大。
最近有人開始討論專利權的問題,認為歐美政府氾濫發放專利,已形成另一種貿易障礙,應該檢討,然而,擁有專利絕對優勢的歐美國家企業,絕不會讓政府縮緊專利權審核標準,因為失去製造部門的歐美企業,主要利潤來自品牌、設計與專利,不可能把到手的肥肉讓給競爭對手,連美國政府在迪士尼施壓遊說下,不斷展延著作權有效期,已到作者死後九十年了,而且似乎可能再展延,若將著作權也當作專利,今天的世界貿易無處沒有專利權戰爭。
台灣的企業(無論電子還是傳統產業)想在全球市場生存,必須了解專利權戰爭的重要,既然專利權戰爭無處不在,俗話說打不過就加入,把所有可化為專利的發明或經營know-how,都去歐美國家登記專利,並投入研發或收購擁有大量專利的企業,化被動為主動出擊爭奪,發起捍衛自己利益的專利權戰爭,別淪為專利權殖民地,任人予取予求。
任謙(台北市/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