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涉為子關說案,遭公懲會處分停職半年,日前申請復職引起爭議;司法院昨天指出,蕭仰歸認為自己不適合回任審判職務,已申請辦理退休獲准。另外,高院法官邱同印疏忽未依職權,為被判無期徒刑的強盜殺人犯陳泰益上訴,致陳泰益服刑八年後重回審判程序,當時邱同印的審判長、現任苗栗地院院長溫耀源,經折衝協調,自請辭去院長職務以示負責。
《法官法》雖已完成立法,但問題法官退場機制要到明年七月才上路,在退場機制上路前,民間對出問題的法官仍難接受,本兩案當初公懲會處過輕引起不滿,在司法院主導下,以落實責任制收場。法界人士表示,蕭案要樹立司法不接受關說的範例。
蕭仰歸於民國九十七年間替兒子肇事逃逸案,向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關說改判無罪,經監察院彈劾後,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休職六個月;休職期滿後,蕭仰歸八月初申請復職,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保障法,蕭仰歸雖有權申請復職,但引起社會譁然;但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日前表示,希望蕭仰歸能知所進退。
司法院昨天表示,蕭仰歸經過一周考慮,對於近來引起輿論紛擾,自省先前行為已損及司法形象,影響人民對司法觀感,認為不適合回任審判職務,申請辦理自願退休。林錦芳表示,蕭仰歸昨天向最高法院辦理自願退休,公文下午轉送司法院,司法院長賴浩敏批准,形成「昨天復職,今天退休。」據林錦芳轉述,賴浩敏對法官有自省、自律能力,給予肯定,盼此案就此落幕。
林錦芳表示,蕭仰歸曾手持天秤,衡量情勢,應該知道他退休對司法整體、對自己及兒子都好,蕭家人可以揮別過去,重新出發。
另外,嫌搶銀行殺人的陳泰益,一審被判死刑,之後在死刑、無期徒刑之間徘徊,更三審判處無期徒刑後,陳泰益不願上訴,審判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邱同印忘了依職權為他上訴,導致案件未經確定即被發監執行,至今八年多。後來檢方發現此一疏失,重新將本案送交高院,高院重開押票,再為陳泰益上訴。
本案高院自律委員會開會後建議將邱同印申誡兩次,當時邱同印的審判長,現為苗栗地院院長的溫耀源,自律委員會建議不處分。
但司法院不同意這樣的結果,經折衝協調後,溫耀源認為當時疏忽,損害司法信譽,自請辭去院長職務以示負責,案經高院轉送司法院獲准。司法院另建議記溫耀源申誡兩次,邱同印小過兩次,將於明天召開人審會討論的相關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