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已故某上將的青天白日勳章,被後代子孫以「無特殊情感」為由出售。
常言道「榮譽是人的第二生命」,重要程度不亞於生命,歷史上,如南明史可法、現代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等,所求的即是「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的最高榮耀。
青天白日勳章是為了表彰具有特殊戰功的軍職人員,能獲此一殊榮象徵為國家奉獻程度,從民國十八年迄今僅發出兩百零八枚,是軍人至高無上的榮耀。
當然這枚勳章對獲頒人後代而言,是沒有什麼深厚感情或意義,但對建國百年的中華民國而言,就別具意義與價值,因為它是建國百年來的革命史蹟,我國得以繁榮發展,就是這些先賢先烈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
勳章是我國建國百年歷史的見證,政府當局應該重視此事件,不應任由這些象徵最高榮譽的文物被變賣或流失,該妥慎保存讓意義得以傳承,讓世代子孫紀念愛國志人、革命軍人的豐功偉業,並了解建國過程的艱辛。
筆者認為,爾後凡是國家頒發的任何勳章,如果當事人或後代認為無保存價值,宜由政府明令價購、收回,統一存放國家紀念館,並將原所有人的姓名、官(軍)職等、英雄事蹟等簡要撰述並陳列,供後人瞻仰與緬懷,而非在市面上似流當品般轉售,變得毫無價值,也對不起原所有人對國家、民族、百姓的貢獻。